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审批部门 |
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|
设定依据 |
处理决定 |
备注 |
1 |
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 |
住房城乡建设部 |
无 |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04号) |
取消 |
|
国务院正式决定取消物业管理师等47项职业资格许
6月1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决定再取消包括物业管理师在内的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。
会议指出,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,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,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。在近两年已分五批取消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基础上,会议决定,再取消物业管理师等47项职业资格。至此,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已减少50%以上。
会议要求,下一步要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的同时,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,清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,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。取消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,意味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就业门槛降低,企业选择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范围将更宽泛,但网友同时也担心物业管理师的含金量也无形被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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